七警被囚兩年料上訴 官:曾健超被綁索帶後缺反抗力 被告惡意襲擊幸未造成更嚴重受傷

七名警員在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即佔領行動期間於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暗角毆打曾健超一案,法官杜大衛早前裁定七名被告被控的一項「有意圖而導致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不成立,但交替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全部成立,第五被告另一項「普通襲擊罪」亦成立,案件是日上午於區域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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