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案情特殊 肖友懷外婆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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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留港九年,本年六月已被遣返的男童肖友懷,其外婆周紹璇早前承認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是日下午於沙田法院宣判 ,主任裁判官判周紹璇罪名成立 ,判監四個月緩刑三年。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法庭一般對同類案件,即使無任何案底以及紀錄良好,也會判處即時入獄數月,今次判處緩刑只因本次案情特殊,法庭需要在「情與法之間取得平衡」,並指出周能夠獲多名市民支持,可謂「人間有情」。多名協助肖友懷或其外婆的市民,包括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今日也有到庭旁聽。

馬漢璋補充法庭留意到公眾對非法留港者盼判處重罰,但法庭重申司法機構必須保持獨立,不受媒體及社會影響。

辯方在庭上特別讀出肖友懷的求情信,信中指如可以的話肖會代周坐監,辯方律師亦指事發後周每次回家也被鄰居取笑,備受壓力。辯方在庭上首次指出周在港有親生女兒,但關係一直並不密切。另辯方提及有兩個本港組織一直資助肖友懷在深圳的生活開支,其一為社區組織協會,而辯方並未透露另一組織名稱。周在庭上全程面無表情並垂下頭。

攝:特約記者Kevin Cheung
文:特約記者Kevin Cheung,Kenneth T

#TMHK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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