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垃圾桶爆炸 警方:案件暫時列縱火案 稱兩名瘦男子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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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警區重案組總督察陳仲權於凌晨一時十五分在立法會示威區向傳媒交代立法會垃圾桶爆炸案,稱暫時見到有約兩名一點七米高,身形較瘦,戴口罩及身穿一深一淺色褲男子事發時於垃圾桶附近將燃燒物丟入垃圾桶引起火警,並於垃圾桶發現氣罐及燒焦的紙張,初步認為爆炸是由改裝氣體罐引發。陳透露兩名疑犯事發後向添馬公園方向離去,現已被通輯。

記者追問添馬公園公廁警鐘響起是否與事件有關,警方稱這方面屬調查階段,暫時沒有更多資料提供。

案件暫時列為縱火案處理,炸彈處理組人員將涉事垃圾桶包好然後帶上車運走。

攝:元朗仔
文:Kevin Li

#TMHK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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