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網路廿三條 田北辰拒評黃毓民被「剪布」

 

photo_2015-12-12_08-26-33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午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接受本台記者訪問,闡述對俗稱「網絡廿三條」,《2014版權修訂修例草案》的看法。

田認為即使在草案通過後,參與二次創作網民除非直接從中獲得經濟收益,或令版權持有人有損失,否則不需過於緊張。田又指修訂草案設立四大範疇豁免,保護參與二次創作的網民,相反現行法例沒有豁免,只要有網民侵權,版權持有人即可控告參與二次創作的網民,故認為修訂條例有豁免是好事。

被問及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所提出的九百多項修訂案被「剪布」,僅約四十多項獲准在議會進行討論,田拒絕正面回應,只表示對泛民提出的三項修訂有保留,認為不應對所有創作豁免,但可讓豁免範圍逐漸擴大,又指出條例應清楚說明豁免的界線,保障雙方。

田最後提到由於認為修訂能保障網民二次創作,而二創文化值得培植,故會對有關修訂草案投贊成票。

攝:Jason Leung
文:KT

#‎TMHK20151212

TMHK Editor - KT

路過的。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