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行管會追討前議員薪津 羅冠聰姚松炎拒歸還已使用款項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去信四名被撤銷資格的議員,包括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和梁國雄,要求他們償還涉及款項二百七十至三百一十萬元的薪津,四人均需在今日前回覆行管會。

羅冠聰和姚松炎是日下午透過律師回信行管會,稱除已預支而未使用的款項外,不會償還已支取的薪津。兩人又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裁定兩人宣誓有效,即使在稍後時間有司法程序挑戰他們的議員資格,兩人仍獲發放薪津,因此認為有足夠理據支持他們不需還款。

此外兩人亦認為行管會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向喪失議員資格人士追討薪津,稱行管會應放棄追討。

文、攝:Liona Li
#TMHK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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