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批商人黃大海司法覆核區諾軒參選資格

立法會香港島補選勝出的區諾軒早前被商人黃大海入稟進行司法覆核,指區於二零一六年曾焚燒《基本法》複製本,質疑區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故其參選資格應被取消。

高等法院是日上午頒下判辭,拒絕批出黃之司法覆核申請,並下令申請人須支付區諾軒及選舉主任鄧如欣的訟費。法官於判辭中認為申請人錯用法律程序,以本案的情況而言應以選舉呈請的方式處理才適合,故拒絕就黃之司法覆核申請頒下許可。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0329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