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庭內拍照】女子唐琳玲逾時未交保釋金並虛報居住地址 法庭今發拘捕令

中國籍女子唐琳玲早前在高等法院聽審期間涉嫌於庭内拍照,高等法院上週五開庭處理此事,法官陳慶偉決定把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五日,唐獲准以五萬元現金保釋,並須在七十二小時內繳交保釋金,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及不得離港。

律政司一方是日指唐沒有在七十二小時內繳交保釋金,而警方亦曾到唐琳玲報稱的居住地址搜尋其蹤影,但發現有關地址並不存在,法官陳慶偉即時頒下拘捕令。

(資料圖片)
文:Liona Li
#TMHK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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