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上訴被駁回需繼續服刑 高院:他辜負了社會期望 立下非常壞例子

退休警司朱經緯於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途人,其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判囚三個月。高等法院是日駁回他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朱需即時完成餘下刑期。

判詞指,法律並不容許朱使用過分武力,並比喻指否則向一個只威脅揮拳的人開槍也會變得合理。並批評朱的行為辜負了社會期望,為警隊下屬作了個十分壞的例子,因此認為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或暫緩執行刑期均不正確。

朱的代表律師回應指,會現研究判詞決定是否再提出上訴。

文、攝:Kevin Li
#TMHK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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