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男子男子於高院向法官拍照 被控藐視法庭罰款一千元

一名中國籍男子本年九月在高等法院旁聽時以手機向法官拍照,其後被控藐視法庭罪。被告是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一千元。

四十五歲持雙程證的被告報稱是來港的公司董事。辯方指被告當時於高等法院認為法官假髮及服裝很特別和看似好認真,其後以手機向法官連拍三張,及一張庭內環境照片。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是首次來港,對事件深表歉意,強調這次經歷已經是一次教訓。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決定判處一千元罰款,同時關注相片是否已被刪除。辯方強調,當被告稍後取回手機,將即時刪除該批照片。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81115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