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草案 聶德權:對市民日常生活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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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是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並將於本月二十三日首讀。聶指條例只將公開侮辱及貶損國歌行為列為刑事罪行,立法對市民日常生活沒有影響。

草案列明任何人意圖侮辱國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均屬犯罪,而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特區政府舉辦的升旗禮、國慶及回歸慶祝酒會、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

若觸犯該法例並被判有罪,最高刑罰為判監三年及罰款五萬元,當局亦建議延長檢控時限至得悉罪行的一年內,或觸犯罪行日期的兩年內。

攝:Zulu Lo
文:Kevin Li
#TMHK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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