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控方修訂部份控罪轉高院審 包括本台記者等五人獲撤控

本年初旺角衝突先後有多人被控參與暴動罪,其中四十二名被告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當中「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被加控罪名,連同「美國隊長」容偉業等共十人將交付高等法院審訊;有三人案件將轉往區域法院,另有三人案件將在裁判法院審理,餘下二十一人案件仍需待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再作決定。他們均獲准保釋候審,但仍然要遵守禁足令。有五人包括本台記者「元朗」在內因證據不足獲撤控,而早前已先後有十人和一人獲撤暴動罪和非法集結罪,至今共有十六人獲撤銷控罪。

昨日有六名被告被修訂控罪並將分成三宗案排期處理,控方將兩名二十四歲新起訴被告、梁天琦、黃台仰,以及容偉業等共十名被告合併成為新案處理,部份人士被加控煽動暴動、煽動和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等罪名。黃台仰和梁天琦原本各被控一項暴動罪,黃昨被加控煽動暴動和煽動非法集結罪,梁則被加控煽動和參與暴動罪,案件將於八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以便轉介高等法院再處理。黃台仰曾透過律師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申請由現時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減為兩次,但控方指黃在案中角色是煽動群眾,加上案件將轉介高院故反對更改,裁判官最後否決其申請。梁和黃在庭外表示加控是預料之內,數天前已收到律政司通知案件會移交高院,將會申請法援,並會為其他被告提供法律援助,但暫時未知控罪的實質證據。由於兩人早知控罪潛在刑罰,故不特別擔心,亦不會受案件影響,將出席本民前、青年新政和香港民族黨於下月一日晚在中聯辦外的集會。

「熱血公民」成員柏洋與另外兩人被改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和拒警等罪名,三人皆否認控罪,將於七月廿六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決定合併處理另外三名被告的案件,三人均被控一項暴動罪,將移交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八月九日再訊。

律政司再度申請押後其餘二十一人案件,以待警方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庭上有被告親自反對,認為警方毫無證據下拘捕並已四度押後案件,其旺角禁足令亦限制其人身自由,惟裁判官駁回其反對理據,並把案件押後至八月九日再提堂。

昨日獲撤控五人為王皓昇、曾昭宇、楊建芳、陳熹汶及陳遨天,控方指雖有證據顯示五人身處案發現場,但未達到合理定罪機會。曾向控方申請三萬元訟費,陳熹汶和陳遨天各申請五百元全部獲批。而早前已先後有十人和一人獲撤暴動罪和非法集結罪,至今共有十六人獲撤銷控罪。

本台重申記者當晚採訪為其職責所在,採訪時遭警方拘捕再控以「暴動罪」,嚴重妨礙新聞自由及影響本台運作,對該記者及其家人造成極大困擾。本台強烈譴責警方種種妨礙採訪及新聞自由的濫權行為,對此深表遺憾。

採訪被指參與暴動 本台譴責警方妨礙採訪及新聞自由
Journalist accused of rioting. TMHK condemns HK Police for the obstruction of Press Freedom

圖:資料圖片
文:Isa 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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