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四眼哥哥 鐵窗生涯無礙抗爭
前「學生前線」召集人,「四眼哥哥」鄭錦滿被指於去年平安夜凌晨在於旺角亞皆老街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被控一項阻撓正當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由於鄭違反保釋條件,於還柙十四日及索取背景報告後在今年八月下旬提堂,並被裁判官香淑嫻判罪成,須即時入獄二十一日。當日懲教署與法庭警察「對數」後得知所有刑期已被扣除,故即日獲釋。由於鄭錦滿提出上訴,案件在本週三進行覆核聆訊,惟法庭拒絕被告人申請,維持原判。日前本台與「四眼哥哥」進行專訪,談論其感受以及在收押所的經歷。
原擬港島舉辦遊行 遊行變質轉戰旺角
「四眼哥哥」首先提到案發當晚原擬於港島與另一個學生組織「學生覺醒」以團體名義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舉行「學界大遊行」,而在策劃初期並沒有提到會以「和理非」方式進行遊行,後來「學生覺醒」在其Facebook專頁宣布遊行將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形式進行;由於其理念與「學生前線」相異,故組織宣布退出有關遊行。鄭提到估計當晚港島區不會有事發生,於是轉往九龍區,在尖沙嘴倒數後轉往旺角。
禁足令範圍內被捕 不准保釋即時還柙
鄭指事發時警方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拉起封鎖線,稱在執行正當職務,鄭被指衝擊警方防線,故意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由於鄭早前已被法庭判以「禁足令」,不能在一月中前進入旺角一帶範圍,而鄭是次被捕位置正於限制範圍內,故被法庭判處即時還柙,不准保釋。鄭在還柙第八日進行「打擔保」程序,與法庭就保釋條件進行協調,而鄭最後須將現金保釋調高至港幣五萬元方能獲釋。
收押所環境惡劣 閱讀思考未來路向
鄭憶述第一次進入收押所時並無心理準備,但認為「既來之,則安之」,指兩次還柙分別在冬天及夏天,形容「冬天好凍、夏天好熱」,而囚室中有蟑螂出現,使其憶起在澳洲留學初期為節省開支,在木屋區租了一間很狹小的房間,房內環境惡劣,有老鼠出沒,但仍能生活數月。鄭又形容囚室只能囚禁其身體,不能限制其思想。其好友「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分別為鄭借閱讀物,助鄭消磨時間,並思考香港的前途及未來抗爭的路向。
收信件感鼓舞 感激精神支持
鄭尤記得在收押所收到支持者的信件,部分來信指自己受到鄭的言行感召,而認為自己有需要在抗爭中站在較前線的位置,亦有人認為自己應該參與更多的抗爭。鄭為此感到非常感激,形容打氣的說話平時或起不到太大作用,但在非常時期信件是很大的鼓舞,形容是精神上的支持。鄭又大談在收押所中的趣事,如紋身大漢會在收押所中閱讀張小嫻(愛情小說作家)的小說,而年輕人則愛偏好「高登文學」,亦有囚友問鄭有否閱讀關於獄中生活的網絡小說,閱後會否對在收押所生活有幫助等等。
裁判官或對辯方證人有偏見 忽略有利證供
鄭又慶幸能在公開的法庭進行審訊,指當局有執行所有應有的程序,能聘請自己認為適合的律師,即使敗訴仍有上訴的機會,惟認為裁判官指三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而其代表律師在庭上亦多番提及控方證人口中的對鄭有利的證供,但法官仍忽略該等供詞。鄭續指裁判官對辯方證人或有偏見,只基於個別字眼而認為辯方證人不可靠、不誠實,對鄭不公平,並指楊先生行動不便但仍挺身而出,雖證供不獲接納仍然對楊心存感激。
鄭同時指出「程序公義」似乎只適用於抗爭者身上,而警方處理「藍絲」時卻鮮有拘捕,或在拘捕後不會作出檢控。鄭又提到,假如「胸襲案」無視辯方政治背景及立場,相信亦會認為檢控很有問題,因不可能因某人的行為「可能」引起嚴重的後果而判某人有罪,形容為不合理,而鄭認為其案案情亦是被指走出馬路或會引起騷亂,指控與「胸襲案」案情類同。
家人政治參與程度不一 雖不完全贊同但盡力協助
鄭提到其家人的政治參與程度不一,有人認為一家人齊整即可,亦有人會到佔領區支持佔領人士,而鄭指自己的政治立場理念並非受家人影響,而是靠自己閱讀及思考而來。鄭提到家人雖然不完全認同他的行為,但在其被捕後會給予支持,亦有家人因自己被捕而更關心香港的時事及社會狀況。
繼續主持網台節目 期待下輪大型行動
鄭指自己認同「暗行」的抗爭方式,而自己亦曾嘗試滲透「藍絲帶」群組獲取資訊,但由於自己現在較以前矚目,故現在兩者均不能繼續。鄭指「其身不能至,其心嚮往之」,指自己若繼續參與有關行動反而會為戰友帶來更大的風險,故選擇多參與輿論工作,並強調參與輿論是工作上的分工,不可能一個人參與所有抗爭的工作。鄭又指很多行動派的人士很少高調談及自己的行動,故需要負責輿論工作的人以論述解釋、包裝行動派的行動。鄭會繼續主持網台節目及撰寫文章,並期待下一波抗爭行動,由於行動派主張保護自己,旁人未必能認得出鄭,但承諾會在需要參與行動的時候一定不會退縮。
攝:白影, Jason Leung
文:白影, KT
#TMHK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