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黃毓民掟杯案再度預審 憂特首「超然」地位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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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就去年七月於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第二次預審。

黃毓民並無代表律師,他自辯時表示認為此審訊對自己不公平,擔心部分證人會因特首的「超然」地位而感到有壓力,而且當黃找其他議員及官員當證人時,竟由律政司代表他們回覆拒絕作證,令人質疑證人立場。由於找辯方證人方面有困難,大多數議員均沒回應或表示「唔得閒」,故他亦考慮申請要法庭發證人傳票,傳召有關在場人士作供。

黃於庭上又提到擔心特首於憲法中享有的「超然」地位可凌駕於法律之上,質疑若特首不誠實作供或拒絕作答時,法庭會否就「藐視法庭」、「不誠實作供」等法例向特首作出制裁。他指上述理由或會令他受到不公平審訊,考慮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八日進行最後一次預審,以了解黃毓民是否確實考慮申請終止聆訊及向控辯雙方確認傳召證人數目。

黃後來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此案十分特殊,是香港史上首次有行政長官宣稱自己受襲擊,而且是在立法會內發生。他續指議會抗爭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生,但梁既然要告他,卻又有意不出庭作供,只向法庭提出書面證供,而且在場的高官全都不合作,不願意出庭作供,將造成一個不公平審訊,因此他可能就此理據提出終止聆訊。

文:特約記者詩馨
攝:特約記者寶生

#TMHK20151120

TMHK Editor -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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