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臨時禁制令禁披露警員資料 記協憂為傳媒帶來法律風險
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是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住址及Facebook帳戶等。法庭下午緊急開庭處理後批出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下月八日。
入稟狀指針對警員的「起底」行為對警員構成滋擾及威嚇,故希望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在未經准許下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姓名、職位、相片、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住址資料;禁制令亦禁止被告恐嚇、要脅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以及禁止任何幫助、建議、促使或教唆他人公開相關個人資料的人士作為。原告亦申請法庭頒令,要求被告人採取必要措施,撤回曾發佈的警員個人資料。
至於傳媒會否受到禁令影響,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指申請並非針對傳媒,而是針對有非法意圖的人士,即意圖警員受到滋擾、恐嚇的人士,相信不會對傳媒報道構成影響。
香港記者協會於晚上發表聲明,對有關禁令或會對傳媒之報道構成限制及為傳媒帶來法律風險表示憂慮,又指現正徵詢法律意見,以進一步了解禁制令對傳媒的影響。
文:Liona Li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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