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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歡迎47人案中14人罪成 批被告目無法紀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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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只有大律師劉偉聰及前公民黨成員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裁決後於法院外表示,歡迎法庭裁定14人罪成,法官的判詞指出罪行嚴重,各被告有不同程度的參與,顯示他們目無法紀,以身試法。今日的裁決對他們是當頭棒喝,讓他們知道錯及犯法。

李桂華指出,雖然有兩人暫時脫罪,但律政司已提出上訴。他解釋,這些被告提出的初選只是幌子,目的是在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議席,進入議會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重選後再重拖故技,最終目的是令行政長官辭職,癱瘓政府。

李桂華表示,法庭判詞清晰指出,被告的行為嚴重干擾和破壞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他補充說,現時香港已經相對平靜,但如果當日警方未有果斷行動,將會有更多示威和制裁,令社會停頓。

攝:Liona Li
文:Kevin Li
#TMHK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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