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被告李予信脫罪 稱現階段不評論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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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因涉嫌組織民主派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西九龍裁判法院是日對此案作出裁決,在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除大律師劉偉聰和前公民黨成員李予信2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

此案中有31名被告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16名不認罪的被告被指組織或參與初選,串謀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控方指,這些被告聲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旨在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以顛覆國家政權。

李予信則感謝大家關心,並表示由於律政司可能會上訴,現階段不評論裁決。他補充說,自己心情平和,希望和家人飲茶。

攝:Alexander Mak, Liona Li, 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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