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侮辱國歌罪成 判囚8週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21歲男子去年在觀看女排比賽期間,因在播放國歌時唱其他歌曲、發出噓聲及倒豎拇指,被控侮辱國歌罪,早前裁定罪成,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8星期,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指出被告自幼患有自閉症和過度活躍症,並非有意侮辱國歌,事後深刻反省,僅在周邊引起注意,希望法庭考慮其精神狀況。
裁判官林子康表示,被告行為未激起他人不滿,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但認為被告缺乏真誠悔意。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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