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周浩鼎助選團疑進入票站範圍 涉違反選管處禁止拉票區規定
本台收到讀者來圖,指有身穿「民建聯」字樣背心的女士,涉嫌在是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進行期間在北區上水智昌路6號,聖公會陳融中學(N1302)投票站的禁止拉票區內徘徊,並進入中學票站範圍。
根據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活動指引第十四章《投票站外拉票活動的禁制》,「只要不妨礙選民和不使用擴音設備,並已獲准進入拉票,任何人均可在禁止拉票區內並非投票站所在的建築物內高於或低於街道的樓層逐戶拉票,以及為該等拉票的目的而展示任何宣傳物品,例如徽章、標誌、衣物或頭飾,而這些物品可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名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或直接提述有任何成員在選舉中參選的團體 或在該選舉中選票上印上登記名稱或標誌的訂明團體[《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40(16)及(19)條]。若違反相關規定,則有機會觸犯《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45(7)條的罪行,可被判處最高 5,000 元罰款及最多監禁 3 個月。
圖:讀者提供
#TMHK20160228
參與是次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的七名候選人包括:
劉志成(報稱無政治聯繫)
黃成智(新思維)
周浩鼎(民建聯)
梁思豪(報稱獨立)
方國珊(報稱獨立無黨派)
梁天琦(本土民主前線)
楊岳橋(公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