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十人獲撤控 其餘被告下月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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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在旺角衝突中部份被捕者今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

「珍惜群組」、「保衛香港運動」、「香港關注基層市民協會」等組織約四十人在法院外劃出的示威區內示威,譴責暴力及聲援警方,又展示相關橫額及道具。該等組織成員在示威期間一度就各自所佔示威區範圍問題口角,現場約有三十名軍裝警員把守。

上午九時左右,一眾被告陸續步入法院,其中多名被告在進入法院時被記者包圍,有記者為求拍到被告樣貌不惜阻擋被告去路。有市民自發保護被告進入法院大樓,以雨傘等物件阻擋記者鏡頭。

黃之鋒、「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以及鄭松泰亦有到場。

在衝突中被捕的本台記者「元朗」亦到場應訊,並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即以現金五千元、需遵守旺角「禁足令」及居住在報稱地址保釋。

在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落選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在早上九時十分左右到達法院門口準備應訊時被在場記者包圍,場面一度混亂。梁申請更改報稱住址獲批,並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即以現金五千元、需遵守旺角「禁足令」及居住在報稱地址保釋。梁於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左右踏出裁判法院,沒有接受記者提問即離開現場。

是日應訊的四十二名被告中,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及「學苑」總編輯顧博謙在內等九人獲撤銷控罪,另有一名未成年男生同獲撤銷控罪,訟費方面則交由控辯雙方討論,如一個月內雙方未能就訟費問題達成共識則由區域法院審理。其餘被告除其中一名因牽涉刑事毀壞而需繼續還柙外,均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即以二千元至一萬元不等現金保釋、需遵守旺角「禁足令」及居住在申報地址,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再審。

攝:LiuLiu,Liona Li,特約記者武媚娘
文:Kevin Li, KT

#TMHK20160407

TMHK Editor -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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