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不認罪保釋候審 期間不得接觸任何證人

因參與今年一月圍堵校委會行動被捕的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今早就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刑事恐嚇或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替控罪、一項刑事毀壞及一項強行進入罪。馮否認所有控罪,以港幣一萬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任何本案證人。案件將於九月二十一日作審前覆核,控方表明將會傳召四名證人,第一證人將為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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