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衝突再多一男被捕 一人被加控襲擊傷害罪

九龍城裁判法院是日上午審理多宗關於二月旺角衝突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之前被控暴動罪,是日遭加控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將於十月四日與另一被告合併案件於區域法院再訊。

此外兩名分別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罪及傷人罪的兩名被告均不認罪,襲警案件將於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審,控方透露將傳召三名證人,辯方則會有一名證人;而傷人案將定於十二月十九日開審,控方透露將傳召四名警察作證。

控方亦於是日上午透露,其中六宗被控暴動罪的案件,相關文件已經準備好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其中一名被控暴動及企圖縱火罪的被告將安排於十月十一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另有五名被控三項暴動罪的被告將安排於十月七日在區域法院審訊。

警方是日上午亦於屯門龍門居拘捕一名二十多歲男子,他被黑布蒙頭、雙手反鎖帶走,警方指其涉嫌於二月參與旺角衝突。鑑證科人員在單位搜索後撿走一批包括鞋、衣物及《雨傘失敗錄》等證物。

警方至今共拘捕八十六人涉與旺角衝突有關,包括七十五名男子及十一名女子。

圖: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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