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立法會非法集結案】 梁頌恆批控罪匪夷所思決定上訴 游蕙禎因家裏有事即時服刑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及三名助理因「立法會非法集結案」被判囚四週,法庭批准各人以三千元保釋等候上訴,游蕙禎及其中兩名助理決定不上訴,而梁及其中一名助理張子龍決定上訴,法庭要求二人於下午四時前把上訴聲明存檔。

二人約於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完成手續步出羈留室,梁先轉達其中一名助理楊禮康的口訊,指將來還有很多政治打壓,期望大家繼續關心政治犯的處境。

梁表示接受不了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內非法集結的裁定,認為有關控罪「匪夷所思」,故決定上訴,又認為法官對案件的理解有誤,裁判時更抽空背景,做法危險,尤其在法律容易被用來針對異見者的時候。梁解釋若自己當時清楚知道已經不再是立法會議員,案件應不會發生,認為法官忽略有關問題。

被問到會否繼續投身社運界,梁指會留待先處理好與案件有關的事情才想其他。另被問到為何游蕙禎不作上訴,梁指游家裏有事。

文、攝:Liona Li
#TMHK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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