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區議員需在大會舉行前十個工作天交付動議 建制派:做法能改善議會效率 民主派:議會自我閹割 等同廢除臨時動議
深水埗區議會大會是日開會,並以十二票贊成、十一票反對,通過由正、副主席張永森及陳偉明所提出的動議,區議員日後需在大會舉行前十個工作天將動議交給秘書。
多名民主派議員表明反對動議,「民協」區議員何啟明批評有關做法矮化區議會地位,等同廢除臨時動議,形容做法是「自我閹割」。而區議會主席張永森強調自己並不是要臨時動議,只不希望區議員濫用臨時動議,日後會彈性處理有關事宜。
「民建聯」區議員陳偉明指有個別議員在過去的會議中即場提出臨時動議,令會議時間不斷拖延,希望能以通過上述動議改善會議的效率。
攝:Liona Li
文:Kevin Li
#TMHK20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