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批外交部驅逐在港美籍記者違反《基本法》
中國外交部凌晨下令,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在華的美籍記者,若記者證於年底前到期,須於十天内交還記者證,並以後不得在中國、香港及澳門從事記者工作。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有關措施損害新聞自由,違反《基本法》,又批評中央在美國制訂《香港政策法》報告及香港失落最自由經濟體名銜之際,推出影響香港的反制措施,是「攬炒」,要求香港政府不要執行措施。
毛孟靜指中央要求港府驅逐記者等同宣佈「一國兩制」已死,強調出入境管制是香港自主的事務,中央之做法違反《基本法》。
涂謹申擔心事件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認為反制措施對國家推行政策百害而無一利。
文、攝:Liona Li
#TMHK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