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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成判140小時服務令 區諾軒堅稱無罪並已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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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示威現場,被指以揚聲器敲打警員關志豪的長盾,及因音量過大而損害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的耳朵,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區諾軒今午(24日)在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態度合作且對行為感悔咎,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表示自己無罪,並已決定就定罪上訴。

區諾軒認為自己無罪,又指事發時他沒有接觸過警員,認為行為能否構成襲警存在爭議。區指已申請上訴,但指即使本案沒有判處入獄,因仍有其他案件在身,政治形勢亦不樂觀。區諾軒表示,無論如何都會繼續跟港人一起奮鬥到底。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表示,檢視過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得知被告態度合作,對自己的行為有悔疚,考慮到被告初犯,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疑曾在個人社交平台辱罵示威者和法官的案件主控官陳文慧,在庭上表示因檢控本案自己與家人始遭網絡滋擾,故希望法庭容許她花費2分鐘陳辭及將事件紀錄在案,陳又稱法庭記錄與否屬法庭裁決。其後,陳文慧再就陳辭發言,又一度大叫「I’ve right to be heard!」。梁官則要求陳解釋投訴與本案的相關性,又問她事前是否有索取律政司指示,陳文慧認事前沒通知律政司。其後梁官稱相信陳文慧自己有合適渠道處理,遂拒絕受理其申請。

控罪指,被告區諾軒於2019年7月8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先後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攝、文:Zulu Lo

#TMHK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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