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將前女友起底判囚八個月 私隱專員:市民要透過合法途徑處理糾紛

這個slideshow需要JavaScript。

一名二十七歲男子因把前女友個人資料於網上公開,被控違反《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是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屬《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生效後首宗定罪及判刑案件。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透露在條例生效後已就十宗個案作出拘捕,提醒市民要透過合法途徑處理糾紛。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21215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