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歲男子涉「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捕 警:將繼續與廉政公署合作嚴厲執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拘捕一名六十八歲男子,指他涉嫌觸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捕男子目前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透露,自去年九月起鎖定一個社交平台帳戶,該帳戶持續發布具煽動性言論,內容除煽動對特區政府、司法及執法機構的仇恨外,近期更鼓吹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行動中,警方檢獲多部涉案數碼裝置。
警方表示,截至目前共偵破十四宗與選舉相關的案件,涉及刑事毀壞及盜竊等罪行,累計拘捕十八人,當中八人已被起訴。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而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最高可判囚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警方將繼續與廉政公署合作嚴厲執法。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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