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承認勾結境外勢力罪判囚十年 李桂華:希望黃在服刑期間反省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高等法院判處監禁十年。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法庭判刑,認為反映相關罪行的嚴重性。他指出,案件涉及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間的活動,黃之鋒曾接觸外國政要及具影響力人士,認為其行為造成實際影響,並希望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反省。
至於有關黃之鋒的紀錄片,李桂華表示,國安處主要關注影片內容有否涉及煽動行為,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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