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 聶德權重申香港有憲制責任完成立法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是日上午召開會議,討論《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開場發言時指《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既要反映全國性法律目的,亦要切合本地情況,呼籲市民不要對立法過慮,因不侮辱國歌便不會違法,又指坊間就立法提出很多個別情況,惟有關不能一概而論,要視乎證據而定。聶望《國歌法》草案能於本會議年度結束前提交立法會審議,強調法例會於立法會通過後才生效,故沒有追溯力。聶重申《國歌法》為全國性法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憲制責任完成立法,故有關討論並不是圍繞應否立法,而是討論如何立法。
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言支持《國歌法》盡快立法,「民建聯」李慧琼指過去有人利用沒有《國歌法》的漏洞,進行噓國歌等損害國家的行為,故有立法的迫切性。「民建聯」周浩鼎亦批評坊間過去有對於《國歌法》危言聳聽的言論出現,呼籲發表有關言論者不要「一味靠嚇」,無須把條例妖魔化。「新民黨」葉劉淑儀則認為政府應在條例中具體規定市民在聽到國歌時應有的行為、禮儀,如應向國旗行注目禮等。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批評香港政府無能,多年來解決不了噓國歌的問題,又呼籲香港市民不要挑戰國家的底線,重申尊重國歌是「人基本要做的事」,而「自由黨」邵家輝更認為國際學校學生在香港讀書的話亦應尊重國歌。
民主派議員則反對《國歌法》立法,毛孟靜要求法例以非刑事化處理或減低罰則;「熱血公民」鄭松泰質疑《國歌法》會損害港人人權,又以港產片《表姐你好嘢》為例,指《國歌法》定會箝制港人創作自由;而區諾軒則擔心評論《義勇軍進行區》作曲人田漢的歷史會否構成侮辱國歌的罪行,憂慮《國歌法》立法會引致以言入罪的後果。
文、攝:Liona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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