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就「東北案」獲批保釋等候上訴
早前因「東北案」及「佔旺案」分別被判囚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是日為「佔旺案」最後服刑日。黃是日到終審法院就「東北案」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申請,終審法官李義批准其申請,黃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須定時到警署報到。
黃浩銘同時申請在七月到台灣出席一個關於退休保障和社會福利的研討會,但遭控方反對,認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條款,黃或有機會棄保潛逃。李義指「東北案」中其他被告之保釋條件亦規定他們不得離港,故拒絕批出有關申請。
黃於庭外笑言自己今日「畢業」,又指在獄中樂見懲教署有改變,期望將來會落實團體在囚權方面所建議的改變。黃又表示對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關於國家安全的言論感憤怒,批評中國沒有保障維權人士的安全,認為在「國民不安全」的情況下,「何來國家安全」。
黃浩銘其後連同到場聲援的「社民連」梁國雄、吳文遠以及「香港眾志」羅冠聰、黃之鋒一同高呼「我要真普選、不要廿三條」以及「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等口號。
文、攝:Liona Li
#TMHK2018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