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批法援就新東補選提選舉呈請 劉頴匡:對結果審慎樂觀 強調非為區選鋪路
曾參加本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其後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的劉頴匡,是日就補選結果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
劉指選舉主任取消他參選資格的理由並不合理,亦不能因為他兩年前的言論及立場就作出取消資格的決定,批評做法等於參選人不能隨年月長大而改變立場。
此外,就青年新政梁頌恆曾表態支持他,其後成為其中一個被取消資格的原因,劉認為這不是他的控制範圍,沒理由因此而被取消資格。
劉表示在二月申請法援,其後於本月五日獲批,這代表法律援助署亦認同他有勝算,而自己與律師團隊商議後亦對選舉呈請的結果審慎樂觀,但難以預料整個程序需時多久,強調自己已有進入漫長司法程序的準備。
被問到早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選舉呈請被駁回,劉認為自己的情況與陳不同,自己有簽署選舉確認書而陳沒有,自己是基於過去言論被撤銷資格,但陳則是基於參選當時的立場及陳並沒有回覆選舉主任提問等理由被取消資格,因此認為兩人情況並不一致。
他亦被問到是次選擇選舉呈請是否為了明年參選區議會換屆選舉而鋪路,劉強調呈請並非為了個人前途,只是為了確保不會再有參選人出現與自己相同的情況,而自己亦暫時沒有考慮參選區議會。
文、攝:Kevin Li
#TMHK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