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定的士、小巴司機證有效期為十年

立法會大會是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正式訂明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為十年,而非現時的每年換證政策,而「民主黨」林卓廷所提出的五年有效期修正案則被否決。

會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上述兩個業界一直都希望將司機證的年期與其他證明文件的年期看齊,當局將選用較為耐用的物料印製司機證,並將適時檢討。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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