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被取消資格後回校十天 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張錦輝涉嫌於教員資格被取消後,在未經教育局許可下有十個工作天回校,早前被裁定十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成,是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張錦輝因愚昧而犯案,希望裁判官考慮他為人孝順、參與工會為同僚發聲等正面因素,強調張已深刻反省,其家人及分居妻子亦到庭支持。

裁判官不接受張因無知而犯案,認為學校是保護學童的地方,本案性質嚴重,在接納感化官建議下判處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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