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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佔旺禁制令被判囚3個月 黃之鋒就刑期上訴法庭押後至下週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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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佔領區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判囚三個月。黃就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是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理。
 
黃之鋒一方希望法庭考慮黃當時行為,而不是他的身份去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押後至四月八日裁決

攝:Liona Li
文:Kevin Li
#TMHK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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