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市民佔據街道並衝立法會 警方一度開槍驅趕示威者 林鄭:事件屬暴動 大眾應以平和方式解決問題
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二讀原定是日於立法會舉行,數千名市民上午起到立法會一帶示威,並佔據夏愨道、金鐘道及干諾道中等多條港島主要道路,其後一度衝擊立法會,警方以警棍、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子彈及手擲催淚彈驅趕示威者。
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二讀原定是日於立法會舉行,數千名市民上午起到立法會一帶示威,並佔據夏愨道、金鐘道及干諾道中等多條港島主要道路,其後一度衝擊立法會,警方以警棍、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子彈及手擲催淚彈驅趕示威者。
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二讀今早舉行,市民清晨陸續抵達金鐘一帶示威,警方開始安排特別戰術小隊於行政長官辦公室外佈防。
立法會於是日零時零分起發出黃色警示,要求警方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候命、執行訪客要接受安檢規定、暫停教育導賞團及限制留在大樓內議員助理人數等措施,同時決定暫時關閉示威區,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