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持續下立法會發紅色指示強制撤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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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於今日(4日)傍晚約八時發出紅色指示,要求所有人士於安全情況下,必須立即撤離立法會綜合大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下午三時率全體司局長於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公佈其與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的決定,包括其立法原委及執行細節。規例將於明日(5日)零時正式實施,禁止參與遊行、集會人士以物品或顏料遮蓋面部,違例者最高監禁一年、罰款二萬五千元。本港多區有市民因應此公佈,隨即發起集會及示威行動。

有群眾一度於金鐘政府總部外聚集,並佔領夏慤道,現時正向銅鑼灣及西環方向移動。

攝︰Liona Li, Gordon Choi
文︰Ho Chung Ying
#TMHK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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