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沙田市中心拘捕多名示威者 質疑本台記者記協證非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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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名示威者下午開始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帶遊走,並高呼口號表達反修例訴求,便衣警員在新城市廣場截查多人,對他們搜身及盤問,而防暴警員則在連城廣場帶走年輕人。

本台記者單獨於連城廣場採訪五名年輕人被截查時遭防暴警員查詢身份,警員質疑記者同時擁有本台記者證、立法會記者證、政府總部記者證、記協記者證及國際記者證是否「假記者」,又稱「記協記者證都唔係記者證」,記者反問警員是否知悉《警察通例》第三十九章內容時,警員情緒突然激動,舉起胡椒噴霧並推撞記者離開現場。

此外有便衣警員於新城市廣場截查年輕人時,一度要求被截查者出示其背包內所有物品的購物單據,稱若未能出示則以盜竊罪作出拘捕,又多次要求被截查者「講真話」、批評他們是「收錢搞事」。

便衣警員被示威者多次包圍後施放胡椒噴霧驅散,署理新界南總區指揮官陶輝期間被胡椒噴劑射中,雙方對峙情況至晚上九時左右完結。

根據《警察通例》第三十九條,「傳媒代表」包括持有報館、通訊社、電視台及電台所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香港記者協會會員證或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本台記者採訪時一直與警方保持充足距離,全程合作並無違法,對警方上述言論感到遺憾,強烈呼籲處方人員執勤時保持克制。

攝:Kevin Li, Jason Leung
文:Kevin Li
#TMHK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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