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國安法為法治武器用以儆惡懲奸 政府大條道理解僱不符要求之公務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是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三十一日起接受申請,涉及長者僱員的工資補貼申請將會寬鬆處理,僱主只要提交六十五歲或以上僱員強積金戶口資料,即使該僱員沒有繼續供款,亦可獲得每月五千元補貼。

林鄭稱留意到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及超級市場在疫情下所受的影響較輕微,故在他們領取第二期「保就業」工資補貼時加入要求,包括要求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在取得補貼後需要回饋不少於百分之八十的補貼金額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亦要求百佳及惠康兩大超級市場在領取第二期補貼時提供減價優惠,或以超市劵幫助弱勢社群。

林鄭亦再次呼籲大業主減租,而其本人亦會親自再與業主商討,期望業主能與香港團結一致。

對於有人提及要慎防《國安法》「武器化」,林鄭對此表示驚訝,因《國安法》正是「法治武器」,用以儆惡懲奸,而在過去一年,金融體系被「武器化」用作制裁,社交媒體亦被「武器化」作「起底」之用,這些情況要靠相當有「正氣」《港區國安法》處理。

至於警方搜查壹傳媒的行動引起國際關注,林鄭表示國際對警隊行動的並非始於今天,望大家留意國際關注背後的目的,又指香港因疫情押後立法會選舉同樣引起國際關注,惟其他國家押後選舉則似乎是理所當然,批評部分國家雙重標準,籲市民小心這種偏頗的國際言論。

被問到公務員事務局發出指引,指公務員在試用期間,若因參與公眾活動而被捕或被起訴便須即時解僱一事,林鄭強調公務員為公職人員,政府對他們有相當高的要求,若他們在試用期未符合要求,特區政府作為僱主,「大條道理」不再聘用他們,又指一旦他們通過試用期正式成為公務員,在現行機制下是很難去解僱他們的,故在試用期間的觀察很重要。

文、攝:Liona Li
#TMHK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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