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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違國安法案 15被告獲准保釋遭律政司上訴 所有人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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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是日續審,總裁判官蘇惠德晚上批准其中十五人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五月三十一日再訊。

獲批的十五名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祺、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志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律政司其後就有關決定提出上訴,蘇惠德決定是日休庭,司法機構四十八小時內會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申請,四十七人繼續交由懲教署看管。

此外,法例規定保釋申請被拒者每隔八日可以覆核有關申請,於本案中,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譚凱邦、李嘉達、范國威及劉頴匡七人放棄有關申請,剩下二十五人則行使有關權利,法庭暫安排三月十三日處理有關申請。

被告家屬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聚集的示威者聽到結果後情緒激動,部分人嚎哭需要攙扶,警方增派人手到場維持秩序,並警告在場人士行為或觸犯非法集結、違反四人限聚令等法例。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攝:Liona Li, Gordon Choi, Jason Leung
文:Kevin Li
#TMHK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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