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保釋 條件包括不准離港、每晚宵禁、每週四次報到等
在民主派初選案中,高等法院是日批准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以十萬元現金,三名人士擔保各十萬元的保釋申請,已還押半年的陳傍晚六時許離開法院,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發放或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言論、不得參與或協調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每晚十一時至明早七時居住在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週四次到警署報到。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