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裁定七人於一九年灣仔參與暴動罪成 還押至八月二十六日判刑

十人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其中八人早前否認控罪,區域法院是日裁定七人罪成,還押至八月十六日求情,並於八月二十六日判刑。

就剩餘的一名脫罪者,法官指從證供不能肯定她有否參與暴動,而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控罪因此裁定她面對兩罪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TMHK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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