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虛報火警被判監五星期
一名資深消防隊目因多次虛報火警,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虛假警報及浪費警力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五星期。46歲的劉浩殷,擁有超過20年的消防處服務經歷,在去年5月17日涉嫌向筲箕灣消防局虛報多宗火警,包括東區醫院火警及筲箕灣住宅升降機困人等,導致消防資源嚴重浪費。
裁判官屈麗雯在宣判時指出,劉的行為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消防隊員因此疲於奔命。儘管劉對社會有貢獻,法庭亦考慮到其將因此喪失工作,但鑑於其行為的嚴重性,必須施以刑罰。屈麗雯最終判劉監禁五星期,但允許其在上訴期間獲得保釋。劉的辯護律師已就定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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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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