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六人採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鄧炳強:籲他們拿出勇氣返港面對法律及司法程序
政府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權力,是日於憲報刊登公告,對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共六人實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施。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見記者,稱局方已要求有關部門及相關機構根據法例執行相關措施,稱上述六人於英國勾結外部勢力,並從事危害香港與國家安全的活動,呼籲他們拿出勇氣,返港面對法律及司法程序。
鄧炳強提醒市民避免與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
攝:Kevin Li, Gordon Choi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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