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公布體育總會管治檢討報告 設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港協暨奧委會今日公布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檢討報告,提出六大範疇243項管治細項,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運動員選拔、教練及裁判管理、會籍管理及行政事務。檢討顯示,77個屬會中,全面或部分執行細項的比例約58%,其中誠信及會籍管治執行率最高達67%,教練及裁判管理最低僅44%。
港協暨奧委會今日公布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檢討報告,提出六大範疇243項管治細項,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運動員選拔、教練及裁判管理、會籍管理及行政事務。檢討顯示,77個屬會中,全面或部分執行細項的比例約58%,其中誠信及會籍管治執行率最高達67%,教練及裁判管理最低僅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