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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推新守則規範議員行為表現 設停職停薪處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正制定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引入多項措施規範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包括必須出席會議、參與表決、與各界聯繫及定期提交工作報告。新守則亦會根據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處分機制,最高可被停職停薪,同時優化議員利益申報制度,將現有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擴大職能並更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

此外,立法會亦將優化委員會運作,如改善職務考察安排及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梁君彥指出,整套建議將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並可能修訂《議事規則》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目標在下屆立法會實施。他強調,制定新守則是自我提升,並無設定積效指標。

攝:Gordon Choi
文:Kevin Li
#TMHK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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