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冀延回答期限 待取得完整法律意見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是日上午就新界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何麗嫦向他發出之電郵召開記者招待會。梁指昨天早上十一時收到何麗嫦向他發出的電郵,指從新聞媒體報道及梁本人及其報稱的政治聯繫本土民主前線在社交網絡發表的貼文中「得悉你曾公開發表言論,宣稱你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及即使進入議會亦不會改變主張『港獨』立場」,並要求梁於電郵發出的二十四小時内,即今天早上十一時前回答「你是否承認,雖然你簽署了提名表格上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但事實上你仍然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的問題。

由於律師方面未有正式法律意見,梁表示原欲致電何麗嫦要求推遲回答期限,惟致電十一次亦未獲接聽,故梁於記者會舉行前約十分鐘,即上午十時五十分左右以用電郵回覆,指「此問題牽涉複雜治及法律問題,兹事體大。而本人於昨日收到此電郵時正於學校上課直至下午一時正。本人下課後亦需要先完成事先安排之訪問,其後才能正式徵詢法律意見。適逢周末,本人之事務律師亦未能及時與大律師完成必須之法律研究。故此,本人現希望何女士能放寬時限,容許本人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正前,先取得完整法律意見後才作正式書面回覆」。

梁指在事件中明白兩個道理,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非常非常非常之唔想一個主張香港獨立嘅候選人進入立法會」,二是《基本法》的條文之間或互相牴觸,若候選人不支持同性平權、同性婚姻或有違《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該候選人變相不擁護《基本法》。

梁引述事務律師的意見,指他已根據立法會條例中的規定,遞交提名表,而在已簽署的提名表的第五項中亦已申明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故已符合有關規例,無須提交額外資料。

被問及若被拒絕參選後會否發起社會行動抗爭,梁指現時事務律師給他的意見是在被拒後立刻申請司法覆核,或在選舉日過後提交選舉呈請。司法覆核方面,由於此為香港開埠以來首次就立法會候選人的政治主張作出政治審查,沒有先例可循,故難以評估勝算;而選舉呈請方面,因梁已按法律程序完成提名程序,故選舉主任根本沒有合理理由否決其提名,按初步法律意見勝算較大。

被問到聲稱擁護《基本法》與支持香港獨立有沒有牴觸,梁指根據法律意見,《基本法》的方針是「五十年不變」,而二零四七年之後的香港前途去向是「沒有一個明文法」規定,故即使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理論上、法律上亦應該享有言論自由去討論二零四七年後的香港前途」。

被問到會否為保留參選資格而在選舉過程中不提及「支持香港獨立」,梁指這是一個「嚴肅、關乎人性的問題」,自己仍然在「堅持主張、不屈服、光榮撤退、輸」與「忍受胯下之辱、苟且偷生、留條生路俾自己」中掙扎,因北京、香港政府最希望見到的局面正正是他未能參選,且參選是對組織成員、有同樣立場、面對不同法律檢控的人負責,望在取得議席後能運用議會資源幫助這些「無乜人幫、過往講啲乜嘢嘢都無人理嘅人」。

梁指原已準備開始選舉工程,惟因此事已暫停所有已付印之宣傳品訂單。

新界東其他已報名參選者包括民主黨林卓廷名單、新民黨容海恩名單、獨立參選者方國珊、自由黨李梓敬名單、民建聯葛珮帆名單、工黨張超雄名單、新同盟范國威名單、民建聯陳克勤名單、侯志強名單、工聯會鄧家彪名單以及公民黨楊岳橋。

攝:Liu Liu、Liona Li
文:Liona Li
#TMHK201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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