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期間遭警襲 油漆工終獲賠償 直言「唔會再相信警察」

油漆工人梁偉文於佔領行動期間途徑旺角彌敦道被警察襲擊、濫捕並控以「襲擊警務人員罪」一案,律政司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撤銷其控罪,其後梁循民事索償成功追討損失,獲賠償十八萬九千元,為佔領行動期間發生之同類首宗成功索償案件。梁是日聯同代表律師林洋鋐召開記者招待會講述事件。

梁事發時與友人晚飯後途經彌敦道,警員疑不滿人群前進速度緩慢,不斷呼喝市民並推撞其友人,其後數名警員把其友人拉出馬路。梁欲上前查看其友人情況,亦在沒有口頭警告或警戒下被警員拉出行人路並按在馬路上。梁當時並沒有反抗,惟仍被警員重壓身體及右臂,左手手指亦一直被警員扳著,終至左手手腕骨裂、雙眼微絲血管破裂、左手及背部瘀傷,其中左手的傷勢更導致梁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初無法工作。

林指於接獲梁求助後曾代梁向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發出申訴書信,惟等待了四個月對方亦沒有回覆,終決定提出循民事索償途徑取回公道。案件原已定於八月二十二日交付排期審訊,律政司於審訊前提出和解,惟首次和解要求梁保密所有和解條款,而梁認為事件非個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且公道是其應得的,「無理由唔可以講返出嚟」,故拒絕其要求,律政司終在不要求保密下與梁和解。

林指民事索償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因民事索償只能要求對方賠償,並不能達到刑事申索的效果,「當警方不作出檢控,民間可做的事很少」。林代表梁敦促警方及律政司刑事檢控不恰當使用武力的警員,並提醒警員於執行職務時保持專業公正的態度,保障市民應有的權利,而非隨意傷害市民。對於會否以私人傳票對涉事警員進行刑事檢控,林指有關做法困難,將會視乎警方回應再與梁商討,惟林指事件證據清楚,警方及律政司理應可以處理案件。林表示正處理數宗佔領行動期間發生的同類案件,無法估計往後會否有更多人作出申索,而對於案件拖了二十個月才能夠處理,林指需時較一般案件長,估計政府「一方面唔想承認有呢件事,另一方面擔心案件帶上法庭嘅後果」。

梁指被捕後感到害怕,因「乜都唔知」,幸好朋友其後找到片段證明其清白,而結果總算能還他公道,比不了了之好。梁直言事件令他「唔會再相信警察」,「當警察唔當我係途人,點解我要當佢哋係警察?」。

文、攝:Liona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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