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公共空間遭重門深鎖 粉嶺中心違契鎖通道

本港地少人多,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自二零零八年時代廣場發生公共空間被私人發展商佔用一事後,曾一度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即使政府事後把在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的公眾休憩空間列表上載至政府網站供公眾參閱,但根據二零一四年審計署的調查報告,多個位於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空間仍有多項問題未解決。本台特約記者於本月十九日到訪位於「ISS香港」(下稱: ISS)負責管理的私人屋苑「粉嶺中心」期間,發現前往公眾休憩空間的通道被大閘鎖上,而記者經書面及電話致電查詢後,ISS仍未採取措施開放公眾休憩空間以執行地契內的相關規定,情況值得關注。

記者於本月十九日發現該通道被大閘鎖上後當晚即向粉嶺中心的管理公司「ISS」查詢大閘被鎖上的原因,而管理公司及粉嶺中心管理處則於記者查詢兩日後(二月二十一日)透過電郵回覆,回覆中明顯指出「本管理處已作出跟進,通往平台的通道現已開啟,各公眾人仕可前往第一層及第三層的園景地方。」 顯示管理公司已得悉公眾人士確實可以由該通道前往第三層的公眾休憩空間。

但當記者於二十一日晚上,即ISS已就記者的查詢書面回覆當晚,再次前往屋苑內唯一可通往第三層園景地方之通道,仍未見管理人員回覆中所指「開啟通往平台的通道」;及後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屋苑管理人員,對方卻明確表示:「非住戶不得由該通道前往第三層園景地方」、而通話中亦同時向記者確認「該通道乃(公眾人士)可前往第三層園景地方的唯一通道,唯該通道過往一直只供業戶使用」。ISS的說法於一日內出現兩個版本,有前後矛盾之嫌。

根據地政總署一份名為有關「一九八零年或以後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及/或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截至2016年12月為止)」的文件顯示,地契內的有關要求指出:「公眾可前往位於第一層及第三層的園景地方」,即使ISS已得知第三層園景地方需廿四小時開放予公眾使用,但至截稿前卻仍沒有按地契有關要求採取任何措施,執行地契內的相關規定,開放通道讓公眾前往。

文、攝:特約記者KC
#TMHK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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