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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婦運巨額黑錢罪成 海關:首宗走私現鈔判囚案

海關前年首度引用相關跨境實體貨幣條例,起訴兩名年逾六旬的內地女子四項洗黑錢罪,涉嫌多次跨境運送共二億八千萬元現金。區域法院裁定兩人罪成,分別判處監禁五十八個月及三十六個月。

辯方求情時曾質疑關員未有及早截停被告,法官反駁指被告心存僥倖且貪婪,不應將過錯推卸予執法部門。法官強調,兩人雖非主腦亦無獲取巨利,但在案中角色關鍵,嚴重影響中港兩地金融系統;惟考慮到案件延誤近七年,故酌情為兩人各減刑六個月。

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透露兩名被告於二零一八至二零一九年間,各自入境本港約六百次,卻極少甚至從未作出現金申報。當局相信這宗首宗旅客跨境運送現鈔洗黑錢的定罪案件,刑期能反映罪行嚴重性,並向不法分子發出清晰的阻嚇警示。

(資料圖片)
文: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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