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8/05/2026 TMHK 編輯部 男子洗黑錢七十二萬罪成 東區法院判囚十個月 一名案發時三十四歲的本地男子,因利用其銀行戶口處理約七十二萬港元的犯罪得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十個月。 Read More